大家都知道公司的設立是要符合一定的條件的,很多時候公司設立有分公司,成立分公司的話需要經過相關的程序,這個是很重要的,設立分公司的時候需要核名。那么總公司設立分公司核名是怎樣的?下面由聯(lián)貝小編為讀者進行的解答。
一、總公司設立分公司如何核名
1、查名
⑴. 母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⑵. 股東大會決議;
⑶. 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2、工商登記
⑴.母公司需要提交文稿:
分支機構設立申請報告,需要全體股東簽字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股東大會決議(即母公司決定設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體股東簽字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分支機構負責人任命書,需要全體股東簽字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⑵.母公司需要提交材料:
營業(yè)執(zhí)照正本復印件( 1:1復印,需通過年檢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組織機構代碼正本復印件(需加蓋母公司公章);
稅務登記證正本復印件(需通過年檢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公司章程(由母公司所屬工商局調出,并加蓋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
最近三月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⑶.提交工商登記表格、材料:
所有提交表格或材料需要簽字的部分均需分支機構負責人簽字和母公司加蓋公章。
分支機構負責人履歷、身份證原件、照片 5張。
3、稅務登記、領取發(fā)票
帳戶中應有3萬人民幣或以上存款。
4、開設銀行基本帳戶
開設銀行基本帳戶需要提供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
二、法律規(guī)定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 【公司變更的登記】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guī)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以上就是總公司設立分公司核名相關內容。感謝您的瀏覽,以上信息由聯(lián)貝小編為大家提供,現(xiàn)在很多用戶都找正規(guī)的公司注冊機構進行公司核名業(yè)務辦理。想要進行公司核名的公司或企業(yè)可向聯(lián)貝咨詢。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